在2025年9月9日的全体会议上,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通过了关于一项新的法规提案,该法规适用于车辆从设计到报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新法规旨在推动汽车行业向循环经济转型,减少车辆生产和报废处理(包括回收)对环境的影响。
在此之前,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已于2025年6月11日通过该提案,但其版本在部分内容上与欧洲议会存在差异。因此,为达成最终统一版本,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预计将于近期展开谈判。
一、背景
2023年7月13日,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了一项新法规,旨在提升汽车从设计到报废阶段的环境可持续性,以期符合《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及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目标。其原因在于,在欧盟境内行驶的2.85亿多辆机动车中,每年有650万辆达到报废年限。
二、欧洲议会拟议的新措施
1. 更严格的再生材料使用要求
议员们希望,在新法规生效后6年内,每种新车型所用塑料中至少有20%为再生塑料(欧盟理事会提议15%),并在新法规生效后10年内提高至至少25%,前提是市场能够以合理价格提供足够的再生塑料。同时,议员们与欧盟理事会立场一致,希望欧盟委员会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后,为再生钢材、铝及合金设定最低比例要求。
2. 更严格的报废车辆管理及二手车出口规则
新法规生效三年后,汽车制造商将承担生产者延伸责任(EPR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概言之,这是一项环境政策,要求生产者在财务层面上对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包括消费后废弃物的管理。在汽车行业,制造商必须承担报废车辆的回收和处理费用,其中包含从回收点运输至认证处理设施的成本,以实现报废车辆的回收。对于来自第三国的车辆生产商,回收费用应由将车辆投放欧盟市场的生产商承担。
议员们还希望更明确地区分二手车(UV : Used Vehicles)和报废车(ELVs : End-of-Life Vehicles (ELVs)),后者被禁止出口。欧盟理事会在其提案中建议通过独立汽车专家鉴定来区分不可修复车辆(ELVs,不可出口)和可修复车辆(UV,可出口),但议员们认为该标准不够完善。
3. 涉及的车辆范围及豁免
新法规将适用于所有机动车辆,但某些类别除外,例如专门为军队、紧急医疗服务而设计和制造的车辆,或具有特殊历史及文化价值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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